近日关于冷链食品携带新冠病毒造成传播感染的情况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在问题发现的第一时间各方也都做出了积极的相应还有安全监测,确保食品以及人员的安全。对此也提醒大家在食用选购冷链食品的时候仍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产品,选购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正确佩戴口罩。
2、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
3、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4、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
1、保持厨房和用具的卫生清洁,处理食材前要洗手。
2、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3、冷冻冰鲜食品放置冰箱冷冻室保存,不要存放过长时间,与熟食要分层存放。
4、清洗或接触冷冻冰鲜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
5、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必要时进行环境和餐具炊具消毒处置。
1、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加工烹调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
2、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
3、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要记得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以助诊治。
11月8日,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告称,11月7日晚,德州市报告在进口冷链食品常规抽检中,发现从天津港进口的一批冷冻猪肉核酸检测呈阳性。
经核查,该批货物共2020件,重28.1吨,于11月5日下午14时30分自天津港海联冷库发出,6日凌晨4时38分到达德城区飞马市场,系从德国进口。6日上午,德城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核酸检测,发现呈弱阳性。7日凌晨,经德州市疾控中心复核,送检5个样本中,4个呈弱阳性,1个阳性。7日上午,经山东省疾控中心进一步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11月8日,从山西太原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11月7日,太原市在对进口冷链食品抽样检测中,发现1份从天津港销往太原市的印度产冷冻带鱼外包装箱样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
太原市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全部封存涉及该批次的所有冷冻带鱼,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已通报当地实施管控,对产品及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对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同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相关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1月8日,安国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疫情协查通报。通报称:检测到德城区一家水产店进口的德国冷冻前猪肘外包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该批涉事食品货车司机刘某某于11月6日到安国市送货。
接到通报后,对涉事车辆轨迹、涉事水产店所购进货品类型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通报所指车辆11月6日17:07到达安国,18:58离开。该公司送往安国的货品为龙利鱼、黄花鱼、鸡腿、鸡胸等产品,未发现该批次德国冷冻前猪肘。并对3家涉事水产店和相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食品、环境等进行了核酸采样,经检测结果均为阴性。